谢邀。
从模糊画面和时间段分析,应为疑犯本人在运尸过程中留下的。
一,来女士应该凌晨被杀的,12点半已经死在床上了!疑犯12点半上厕所是自己舒气和探看外面天气情况。
二,半夜三更,小区住楼在雨声中静寂。此时外面下大雨,正是疑犯抛尸最佳时节,凌晨3点多外面抛尸基本完成。
三,来女士新房不是在装修吗?若事先借来电锯切割,一小时内就能把尸体分成几个部分,然后分尸袋装下楼抛尸。
四,足有五个钟头的作案时间是可以完成了,5点半,来女士不见了!
五,疑犯早晨安排女儿上学,回家细致整理环境,不留一点血迹,使事后警犬无法嗅闻到。
六,当今刑事科学技术精细,是一门公安特色科学,侦查靠科学技术说话。现在的刑事案件很少有刑讯逼供了。审问疑犯一般3人以上,审室里一问一记录,室外领导监控。审问完毕要立即送交看守所,一般不会超48小时的。
以上是个人推断,聊说而已。
许某某杀害妻子事件,无疑给网友们出了一道分析测验题,自事件发生之后,大家一直对整个事件进行着360度无死角的分析和质疑,只要一点蛛丝马迹就会浮想联翩。这个三点多的骑车人,很可能就是本小区的居民,人家可能是刚下夜班,也可能是接早班,也可能是早点出摊的,还有可能是到车站接站的呢?那么大的小区,深更半夜有人活动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我认为,该案就是许某某个人行为,不会有其它帮凶。很多人怀疑是许某某的儿子,因为许某某和来女士的矛盾就是因为给儿子要房子的事,所以大家联想到爷俩可能是图房害命。为儿子要房子,是为了让儿子生活过的更幸福,一个想让孩子幸福的父亲,怎么会让儿子成为帮凶呢?再者说,对于杀害来女士一事,许某某早有预谋,已经有了作案计划,他有办法自己行凶。来女士不过一百二十多斤,身材矫小,这对于一名成年男子来讲,处理尸骨并不是什么难事,他不会一次性抛弃尸骨,肯定是分次抛散。
另外,在事发之后,警方调阅了该小区长达6000余小时的监控,如果发现许某某儿子的踪迹,肯定也会列为重要怀疑对象,并对其进行讯问。我们能够想到的,能够怀疑到的,警方肯定也想的到,我们围观者可以相当然,但警方则是需要证据的。
许某某半夜杀人,那个三点多出现在地下车库的半身人很可能就是他本人。
究竟为啥不可能是他儿子,因为作为罪犯,心理上肯定不会让自己最爱的儿子陷入这起命案,会毁了自己孩子的前途,其次,孩子的心理素质不够好,一旦被亲戚或者媒体,警察询问,很可能立马就招了,所以推测半夜三点多是他本人。
为啥只有半个身子,因为他长期居住在这个小区,非常了解附近有多少个下水道,多少个消防通道及监控摄像头哪里有,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但是即使再小心,也终会露出马脚,所以还是露出了半截身子。
学过法医学的都知道,两个物体接触,必定会发生物质转移。一旦犯人有死亡来女士的血迹,或者头发,头发等组织很容易被警察发现,所以为了尽量避免杀人遗留犯罪物证,来女士丈夫很可能买好了隔离衣,在厕所进行分尸后,组织切碎冲入马桶,和粪水混在一起,掩盖气味。而自己的衣服,隔离衣由于有血迹,肯定要掩藏,而那些骨头没有硫酸化骨粉是很难处理掉,但是一旦买回来,来女士和邻居肯定会发现,那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鼻气味。所以半夜三更,许某通过某些没有摄像头的消防通道进行抛尸。
推测许某肯定会在隐藏的角落里,烧掉自己作案时的异物,然后去地下车库一个隐藏的下水道管道里抛去尸骨,接住下水道水流快,很快冲走特点,让警察无法找到来女士尸体。而即使千算万算,监控还是拍到了半个身子。化粪池由于都是粪便,所以不易马上冲走,需要抽粪车,警察利用大量水冲洗粪便,终于找到来女士部分组织,有了这个证据,立马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
而许某某为何有如此强的心理素质,及面对记者媒体时还有条不紊,前妻闺蜜怀疑他曾经与另一起谋杀案有关,自己女儿16岁在家被杀,犯罪人正是与许某体型相似的男子。警方已经展开了调察,希望18年前的案子能够水落石出。还前妻闺蜜一个交代。
最近这个事情让我们对人性展开了思考,许某某曾经还在秀一家三口合照,一点家庭矛盾就露出杀意,即使夫妻有矛盾,不爱了,那么不爱她,请别伤害她,曾经肯定喜欢过对方,要不然也不会选择在一起。希望我们生活充满爱,而不是互相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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