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背后有每天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真真切切的一件件真人真事做支撑。芜湖的这起落水救助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
希望媒体能多多宣传这些正能量的好人好事。对旁观者来说是小事,对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庭,则是天大的事,所以我们应当将心比心,把自己的感情放进时间中去感受,就一定会产生共鸣。
这起事件,轮船上的工作人员,芜湖海事局,芜湖长江大桥施工方,120急救,多方面的主动积极履职作为,才使得落水者获救。这些人都是英雄,平凡世界里不平凡的好人。我们应该为他们点赞!
相比很多媒体热衷曝光社会阴暗面,负能量的新闻,平生君认为真的应该弘扬和宣传这些正能量的事。
心向阳光,方能嗅得芬芳!
谢邀
很不幸,电动车驾驶员伤重不治,但站在讲道理的前提下,我认为他在选择闯红灯的时候,已经应该意识到自己应该担责:
之前对行人、电动车等违章违法行为,更多釆用的“弱势群体保护”方式,在如今大幅增加的机动车为背景,汽车社会的构成之后,所谓“弱势”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因此,这个责任判定,更符合谁违规在先,谁承担责任的基本道理。
其次,任何一个有正常行为能力的人,都应预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什么后果,只有当大家都意识到违章违法行为会付出巨大代价,才会转变思路,让所有人更加遵守规则。
告诉我们不管是开车还是骑车都要遵守交通法规,别拿生命开玩笑,这个东西只有一次,没有后悔的机会哦,每个人都要做一个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人,不然会付出惨痛的代价,甚至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认真看了报道,我们芜湖人又躺枪啦。
犯事的奚某不是芜湖人,他只是在芜湖市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之后,将考场的摄像头顺手牵羊了。
一个成年人,竟会荒唐到这种地步,也委实令人不可思议。奚某身上的毛病,确实很多:
1.贪婪无知。光天化日之下窃取公共财物,他竟然会觉得无人能发现,这该多无脑才会这么胆大包天?重要考试的当口,居然为一点私利而触犯法律。
2.不诚实。民警顺藤摸瓜查到时,他竟然矢口否认,以为谎言可以掩盖事实。后边承认作案时说因为好奇摄像头里有什么内容也是没有诚意的托词,这么大个人,他不知道考场的监控里录下了什么吗?
3.不改过。查到他了,不知道干脆悔过,还要负隅顽抗,销毁违法证据。把偷来的摄像头扔到垃圾桶里试图蒙混过关。后来,还是在办案人员的反复劝诫下,才承认了违法事实,但交待犯案动机仍然不尽不实。他是好奇吗?如果是,为什么看完内存卡里摄录的内容后,民警查到他之前,满足了好奇心的他仍然把摄像头藏在家里呢?
合理的解释是他见猎心喜,贪心大起,猪油蒙心,干出了一件暴露了性格缺陷、道德缺憾、法律意识缺位的蠢事、傻事、荒唐事!从此背上了污点,沦为了笑柄,也让父母亲人为之蒙羞!
一个不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永远是一个巨婴,无论他怎么辩解,理由都苍白无力。
这事,再一次证明了用人要谨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否则,奚某这种人进了机关单位,很快就会成为又贪又占的蛀虫。
希望这次行拘能唤醒他沉睡的心灵,对他来说,这比起找到一份工作更有价值。
含山县的,可能是那个乡镇的吧? 没看到过摄像头吧?出于好奇,偷个摄像头看看是什么东东, 结果构成了盗窃罪,虽然价值不高,还不够刑事案件,但拘留五天,也够受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好奇害死猫,这以后公务员事业单位怕是不给考了。可惜了
近日,芜湖市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警称该校一教室监控摄像头被盗,而被盗时间是5月19日上午举行完2019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结束后,学校工作人员在整理考场卫生时发生一教室讲台上的监控摄像头竟然不翼而飞了,这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小徐老师看到这则新闻题目时,就被吸引了,摄像头又不能吃,不能换钱,偷它有何用?结果小徐老师翻出这则新闻看后,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原来是当天上午,一名马鞍山市含山籍考生奚某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讲台上的摄像头,一时好奇,想看看摄像头里都录了什么内容,就趁教室里的考生和监考老师全部离开之时,就将摄像头拆下来放入自己的拉杆箱中带回家去了。
回家后奚某发现摄像头里的储存卡内并没有新奇的视频,接着民警也通过监控找到并联系上了他,他此时才觉得问题大了,于是将摄像头扔进小区垃圾箱,拒不承认,直到警察上门进行了一番法律政策后,奚某才最终承认下来。
目前,奚某已因涉嫌盗窃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520”只能在拘留所反省了。
小徐老师不明白,能有资格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考生,最起码也要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学历吧,就算是考中小学教师,最低也要全日制专科以上的学历吧,为什么素质却如此之低呢,小徐老师不仅要问:
家庭教育是奠定孩子一生的品行的基础,只有从小家长不断强调规范其行为,让孩子认识到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孩子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才会“有所为,有所不为”。显然该考生的品行底线值得怀疑。
从中学起,《道德与法制》和老版本的《思想品德》都将认识“宪法与法律”相关内容,作为学生学习的重点,而此书明确指出,损坏或偷盗他人财产(公共财务)等,都属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要负刑事责任。然而很多学生在走上社会时,依然法律意识淡薄,行为没有底线,这真是教育的悲哀。
虽然说,此生的行为是个例,但是近年来,年青人的道德品质却呈下降趋势,一方面以自我为中心,自私狭隘,另一方面缺乏责任感和感恩心,甚至缺乏做人的底线,因此教育的重心极待从重科学知识转到重思想教育上来,要让学生先懂得做人的道理,塑造美好的心灵的同时再去学知识,力求教育出德才兼备的身心健康的人才来。
看了几个答案,我觉得基本不靠谱!
行车记录仪,知道吗?拿走它有不费吹灰之力,并不像你想像的哪样需要爬屋上墙,也不像你认为的那样,这摄像头毫无用处。而且,监考所用的行车记录仪,都是绝对的名牌,还是高清。属于比较专业的那种。拿走它你说有没有用?你说能够做什么?
重要的考试监考,现在都会有考场监控,比如,公务员考试,比如研究生考试,当然有些并不很重要的考试,是没有考场监控的,比如自考、各类证件考试就没有。
重要考试之前,监考老师都会拿到监考用品,金属探测器、信号屏蔽仪,还有行车记录仪外加一个大号的充电宝,行车记录仪和充电宝,我认为是监考设备中唯一在生活中实用的东西,也是最为值钱的东西。到考场后,将行车记录仪安装在黑板上,能够监控全场的地方。
芜湖考生在考完试后,盗走教室摄像头,也仅仅是顺手牵羊的事情,根本不需要费多大的劲。也不是想他说的那样,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而是拿走绝对有实际的用处。作为一名考生,不可能不知道里面所录的就是考场的一些情况,考生在答题,监考老师在巡视,内容单调重复,没有丝毫的精彩之处。唯一能够解释的就是这监控摄像头的实用价值吸引了他。
或许自己的车里正好缺少一个行车记录仪吧。
几年前,也曾经发生过这种事情,有一次监考完毕以后,考试主管单位并没有马上将监考用品运走,而是在办公室里待了一天,周一的时候才运走,清点的时候发现少了一个行车记录仪,一通查找,搞得好不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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